金力永磁: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2、HKSCC NOMINEES LIMITED所持股份为其代理的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交易平台上交易的公司H股股东账户的股份总和,不代表最终持股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注★★★:1★◆★◆◆、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查询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3年10月27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等数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的议案》:公司拟自本回购股份方案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4.82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

  注◆★■■:1、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2、HKSCC NOMINEES LIMITED所持股份为其代理的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交易平台上交易的公司H股股东账户的股份总和,不代表最终持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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